2012年1月26日 星期四

台灣蘭業~未上市股票~〈根留台灣〉 師法荷蘭 科技栽培 蘭業創第二春 - 2010/12/27

〈根留台灣〉 師法荷蘭 科技栽培 蘭業創第二春

自由時報 – 2010年12月27日 上午4:01

記者詹士弘/專題報導

■前言

台灣原本有「蝴蝶蘭王國」美譽,但在荷蘭採高科技溫室培植蝴蝶蘭及中國傾國家之力推動蘭業後,已衝擊國內的蝴蝶蘭產業,在生存競爭下,不少花農在中國優惠措施及低人力成本利誘下,前進中國種植蝴蝶蘭,但因中國對智慧財產權尊重不足,加上,人工效率和守法觀念差,不少人慘賠而歸,決定根留台灣,以荷蘭為師,重金投資高科技溫室,希望再創台灣蘭業的第二春。

全球蝴蝶蘭生產者有荷蘭、中國及台灣三大區塊,其中,中國多為台商前往發展,產量大部份供應中國內需市場,但對台灣也形成競爭壓力;荷蘭則挾著高科技及接近歐洲市場的地利,蝴蝶蘭產業迅速崛起,來勢洶湧猛烈,在全球總產量上,已後來居上,給台灣很大的壓力。

前進中國創業 慘賠而歸

台灣一度因生產花卉勞力成本過高,溫室取得土地不易,貸款融資障礙重重,被中國溫室「先建後租」優惠條件所吸引,不少人至中國種蘭花,古坑鄉花卉生產合作社理事主席黃炳煌就是其中之一,但卻是慘賠而回,他表示,中國優惠措施確實很多,勞力成本較低,但工作效率極差,沒有智慧財產權觀念,他努力開發的專利品種,不久就被盜種,市場上到處是山寨版的蘭花。

黃炳煌指出,中國推動花卉產業,採溫室「先蓋後租」,一步到位的政策,所以吸引大量台商前往投資,但中國不論在氣候、環境、水、電供應的資礎設施上都不足,且物價不穩定,煤可從一百五十元人民幣一下漲至一千多元,說停電就停電,成本不穩定,花卉育成率及品質不佳。

另外,中國勞工工作態度及效率遠不及台灣人,「內賊」又多,台灣幹部只要返台休假,整個溫室就變成無政府狀態,等幹部回來,溫室裡的花幾乎全被偷光,而被偷的蝴蝶蘭,又馬上被中國農民拿來大量繁殖,並搶食外銷市場,毫無專利權及法律概念,太多的台灣花農在中國吃了悶虧,黃炳煌也是,最後選擇根留台灣。

根留台灣 政府需當後盾

台灣過去因檢疫問題,蝴蝶蘭外銷美國面臨很大的障礙,近年不少蘭農已提升技術及設備,將傳統溫室爭取美國認證,升格為輸美溫室。台灣花農想根留台灣,除自己努力外,也需要政府當靠人,但台灣溫室多數無法達到輸美溫室標準,如要提升技術及規模,必須有政府政策輔導,協助取得低利資金,讓花農不用為錢的問題傷腦筋,專人經營花卉事業,才能讓台灣花卉保持競爭力,根留台灣,永續經營。

保障花農 應解決種苗權

但目前農政單位態度保守,花農想貸款興建溫室,門檻很高,新式系統價格昂貴,以黃炳煌溫室的熱泵系統為例,造價就高達一千七百萬元,沒有政府專案、低利貸款,根本難以提升溫室的規模及品質。

目前台灣在蝴蝶蘭競爭力上,還領先中國約十年,但台灣在進步,中國也在進步,目前在人力素質、管理上,已較前幾年好很多,但同樣面臨工資高漲的壓力,唯中國對事業經營都傾國家之力投入,一步到位,加上本國就是最大市場,台灣最大敵人還是中國。

台灣現在與中國簽ECFA,如果政府真得想幫助花農,應該針對「種苗權」的問題,與中國達成一致性的法律觀點,才能確保台灣花農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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