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向民營電廠(IPP)宣戰。台電近期與9家IPP民營電廠協議修約,降低購電價格,遭民營電廠全面抵制。台電董事長黃重球昨(21)日表示,將朝修改電業法進行,將IPP業者納入規範,明訂IPP業者只能獲得合理利潤,而非超額利潤。
台電認為業者合理利潤是,超過ROA(資產報酬率)3%的利潤,其中60%回饋給全民,40%為業者所有。台電今天將召開股東會,預期購電合約問題,將是焦點。
台電計畫透過修改電業法、訂定IPP業者合理利潤,都須獲得立法院支持,台電將可依法,逕自降低收購電價。台電將與IPP業者律師展開攻防,立法院將是主戰場。
黃重球表示,台電不排除對IPP業者進行法律訴訟,以解決IPP修約問題。
他表示,電業法長年來只規範綜合電業者—台電,台電揹負許多義務與責任,但民營電廠也是政府許可才予發電,卻不被賦予責任與義務,這次修法訴求的是合理利潤,不是超額利潤,國際社會應可接受。
最近台電陸續與9家民營電廠協商修約,踢到鐵板。國光、星元、星能、及森霸4家業者,為台電轉投資公司台汽電所投資,原以為「自己人」比較好講話,但民股反對調降收購價,甚至揚言大股東若同意修約,將告大股東背信。<擷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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