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商品廣告登台,已於98年3月20日經立法院一審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卅四條修正草案」,為法令鬆綁跨出第一步。龐大的廣告商機對台灣每況愈下的媒體廣告產業與消費者而言,都將會是正面的發展。反之,自由貿易開放競爭面對的也就來自於國內保護主義相關利益團體的抗拒。但以二岸現有政策開放,互惠平等與友好互信的關係下,大陸商品廣告登台已是遲早的趨勢。因此,媒體廣告業者如何針對此一未來商機做好規劃準備,將是現階段最重要的業務研究課題項目之一。
中國家電、服飾、觀光旅遊、房地產還是2010上海世博會的行銷,那個品牌將搶先登台?
詳見如下相關媒體報導
大陸廣告 北市促開放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觀光傳播局長羊曉東昨天呼籲,基於資訊對等原則,政府應加速開放大陸廣告在台灣刊登,為台灣經濟帶來活水,同時促使大陸商品資訊與價格透明化,以保障台灣消費者權益,創造多贏局面。
羊曉東昨天抵達蘇州,應邀參加今天開幕的國際旅遊節及「彩船巡遊」活動時,做以上表示。
羊曉東表示,近年來北市赴中國大陸重點城市行銷成果豐碩,台北市不但已是大陸觀光客來台必到之地,透過積極行銷,預估去年創造近六十億元商機,更建立起相當正面的台北城市形象。只是兩岸良性互動雖日趨緊密,但兩岸觀光市場卻尚未朝正常化方向發展,讓台灣觀光與傳媒產業相當憂心。
他指出,例如目前各縣市政府已多次利用大陸媒體行銷,台北市也曾經在大陸做過平面媒體、公車車廂、機場燈箱、高速公路T霸等廣告,效果良好;但台灣受限法令,導致大陸商品廣告遲遲無法登台,不但業者錯失商機,民眾也無法享受市場資訊透明化帶來的好處。
羊曉東說,台灣不但希望大陸旅客帶來人潮,更希望帶來可觀的錢潮,尤其大陸商品或服務廣告來台一事,將為國內觀光業與媒體產業帶來可觀的商機與收益,為台灣經濟注入活水。同時將促成大陸商品資訊與價格透明化,絕對有助保障台灣消費者權益,甚或因商品競爭而獲得更實惠的價格。
羊曉東進一步表示,台灣的文創與廣告人才實力雄厚,一旦開放大陸廣告將有助產業提昇承接案量,也有助本土廣告創意界人才拓展大陸市場。
不過,羊曉東也強調,相關限制開放後並非毫無限制,而是應回歸一般法律規範。
新聞摘錄至【聯合報╱特派記者胡明揚/蘇州報導】 2009.04.24 05:30 am【2009/04/24 聯合報】@ http://udn.com/
羊曉東:法令鬆綁 有利產業商機
台北市觀傳局長羊曉東帶頭拚觀光,去年大陸旅客已成長7.31%,達32.9萬人,但他指出,台灣每年赴大陸旅遊經商人數早已超過450萬,卻因台灣廣告能登陸、大陸廣告無法登台,在資訊不對等的情形下,台灣消費者反而未蒙受其利。
羊曉東指出,不只台北市,台灣各縣市政府,目前均積極赴大陸行銷,並透過舉辦一系列活動與採購廣告通路等方式,打開商品知名度,但受限於法令,大陸廣告無法登台,導致大陸資金無法流入台灣,也使得相關產業商機嚴重空耗。
羊曉東舉例,台灣媒體早面臨寒冬,加上金融海嘯導致經營環境惡化,根據「尼爾森」調查,包括電視、報紙、雜誌、廣播、戶外媒體五大媒體廣告,不但逐年減少,去年更大幅下滑,幅度高達6.6%,尤其是報紙跌幅高達18%,經營雪上加霜,開放大陸廣告,有助媒體立即提升商機。
此外,影響很大的還有廣告業,目前兩岸經濟合作日趨緊密,大陸商品與服務促銷需求量增加,除了提升廣告接案量,以台灣廣告文創人才的實力與水準,開放大陸廣告,也有助於本土廣告創意人才拓展大陸市場。
羊曉東表示,最主要的影響還是在消費者,一般人認為,大陸廣告過來,反向造成國內消費傾向大陸,其實開放大陸廣告,最重要效益,在於透過廣告,可以傳遞充足的市場與產品資訊,資訊透明化之後,產生良幣驅逐劣幣。
尤其是目前大陸商品資訊混亂,兩岸又長期缺乏互動機制,消費者不易取得完整的市場資訊,因此消費糾紛頻傳,若能透過廣告登台,不僅消費者資訊的成本大幅下降,藉由透明化,有利消費者做理性判斷,再者,也可建立大陸商品間的市場競爭,影響廠商價格策略,使得價格下降,直接獲利的將是消費者。
目前,相關大陸廣告的修法方向,已由黃義交等立委提出,對於國內產業有重大影響、政治性廣告,均有把關機制,修法後管理問題回歸現行廣電法等;不良商品、受法律限制的商品,也有相關法律或消費者保護機制,因此,開放大陸廣告,應著重管理加強,而非將商機與消費者權益關上大門。
新聞摘錄至【聯合晚報╱記者楊正海/專訪】 2009.04.23 03:04 pm 【2009/04/23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法令鬆綁 下周審議
台北市政府官員及國內廣告商齊籲政府法令鬆綁大陸廣告登台,帶動產業商機。內政委員會下周輪值召委張慶忠昨天表示,將在下周三審查黃義交提案修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卅四條修正草案」,為法令鬆綁跨出第一步。
黃義交表示,草案明定,大陸產品、勞務、服務或其他事項等廣告,在台灣媒體刊登或促銷推廣等活動,不必再經陸委會程序審查,回歸到常態性、現有的台灣法律管轄,讓兩岸商品的廣告規範,回歸一般法律管制及市場供需機制。
陸廣登台修法一波三折,黃義交去年十一月提出修正草案,民進黨團反對,前後六次在立法院院會反對退回程序委員會,並且提出復議杯葛;國民黨在四月廿日祭出甲級動員,表決否決民進黨復議案,才順利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
新聞摘錄至【聯合報╱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 2009.04.24 05:30 am 【2009/04/24 聯合報】@ http://udn.com/
大陸廣告登台 鬆綁最大阻力來自業者抗拒
去年第二次江陳會四項協議生效後,國民黨立委黃義交提出修法,讓大陸廣告不需經過陸委會這關,只須受與台灣廣告相同規範,就可在台灣播放刊登。不過,這項修法目前被民進黨擋下。
根據中國時報24日報導,黃義交提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四條原本有機會進入委員會審查,但民進黨團提出復議,全案又回到程序委員會。黃義交表示,這是拚經濟法案,希望在野黨不要太緊張。
第三十四條規定,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會其他事項,要在台灣地區從事廣告之播映、刊登或其他促銷推廣活動,須經由陸委會許可。
黃義交表示,修法刪除現行必須先取得許可的條文,大幅放寬台灣媒體刊登對岸商業廣告的限制,一旦通過,對國內經濟發展是一大利多。
不過,政府遲遲未能解除大陸廣告登台的限制,據了解,還是和業者強勢抗拒有關,其中最嚴厲阻擋的就是房地產業者,由於去年以來市房市低迷,業者擔心開放大陸房地產廣告,會讓台灣市場更低迷,在業者抗拒遊說下,內政部始終不敢放行。
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坦言,根據兩岸關係條例的管理辦法,負面表列六種不能刊登的廣告,陸委會想把不能刊登的範圍縮小,最主要的就是不動產開發與交易的部份,本土建商反對,其他能開放的項目實在有限,如經濟部研究出來的只有一項能放寬,就是大陸展覽、會議等廣告,陸委會若只提出一項修正,外界一定不會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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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如下相關媒體報導
大陸廣告 北市促開放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觀光傳播局長羊曉東昨天呼籲,基於資訊對等原則,政府應加速開放大陸廣告在台灣刊登,為台灣經濟帶來活水,同時促使大陸商品資訊與價格透明化,以保障台灣消費者權益,創造多贏局面。
羊曉東昨天抵達蘇州,應邀參加今天開幕的國際旅遊節及「彩船巡遊」活動時,做以上表示。
羊曉東表示,近年來北市赴中國大陸重點城市行銷成果豐碩,台北市不但已是大陸觀光客來台必到之地,透過積極行銷,預估去年創造近六十億元商機,更建立起相當正面的台北城市形象。只是兩岸良性互動雖日趨緊密,但兩岸觀光市場卻尚未朝正常化方向發展,讓台灣觀光與傳媒產業相當憂心。
他指出,例如目前各縣市政府已多次利用大陸媒體行銷,台北市也曾經在大陸做過平面媒體、公車車廂、機場燈箱、高速公路T霸等廣告,效果良好;但台灣受限法令,導致大陸商品廣告遲遲無法登台,不但業者錯失商機,民眾也無法享受市場資訊透明化帶來的好處。
羊曉東說,台灣不但希望大陸旅客帶來人潮,更希望帶來可觀的錢潮,尤其大陸商品或服務廣告來台一事,將為國內觀光業與媒體產業帶來可觀的商機與收益,為台灣經濟注入活水。同時將促成大陸商品資訊與價格透明化,絕對有助保障台灣消費者權益,甚或因商品競爭而獲得更實惠的價格。
羊曉東進一步表示,台灣的文創與廣告人才實力雄厚,一旦開放大陸廣告將有助產業提昇承接案量,也有助本土廣告創意界人才拓展大陸市場。
不過,羊曉東也強調,相關限制開放後並非毫無限制,而是應回歸一般法律規範。
新聞摘錄至【聯合報╱特派記者胡明揚/蘇州報導】 2009.04.24 05:30 am【2009/04/24 聯合報】@ http://udn.com/
羊曉東:法令鬆綁 有利產業商機
台北市觀傳局長羊曉東帶頭拚觀光,去年大陸旅客已成長7.31%,達32.9萬人,但他指出,台灣每年赴大陸旅遊經商人數早已超過450萬,卻因台灣廣告能登陸、大陸廣告無法登台,在資訊不對等的情形下,台灣消費者反而未蒙受其利。
羊曉東指出,不只台北市,台灣各縣市政府,目前均積極赴大陸行銷,並透過舉辦一系列活動與採購廣告通路等方式,打開商品知名度,但受限於法令,大陸廣告無法登台,導致大陸資金無法流入台灣,也使得相關產業商機嚴重空耗。
羊曉東舉例,台灣媒體早面臨寒冬,加上金融海嘯導致經營環境惡化,根據「尼爾森」調查,包括電視、報紙、雜誌、廣播、戶外媒體五大媒體廣告,不但逐年減少,去年更大幅下滑,幅度高達6.6%,尤其是報紙跌幅高達18%,經營雪上加霜,開放大陸廣告,有助媒體立即提升商機。
此外,影響很大的還有廣告業,目前兩岸經濟合作日趨緊密,大陸商品與服務促銷需求量增加,除了提升廣告接案量,以台灣廣告文創人才的實力與水準,開放大陸廣告,也有助於本土廣告創意人才拓展大陸市場。
羊曉東表示,最主要的影響還是在消費者,一般人認為,大陸廣告過來,反向造成國內消費傾向大陸,其實開放大陸廣告,最重要效益,在於透過廣告,可以傳遞充足的市場與產品資訊,資訊透明化之後,產生良幣驅逐劣幣。
尤其是目前大陸商品資訊混亂,兩岸又長期缺乏互動機制,消費者不易取得完整的市場資訊,因此消費糾紛頻傳,若能透過廣告登台,不僅消費者資訊的成本大幅下降,藉由透明化,有利消費者做理性判斷,再者,也可建立大陸商品間的市場競爭,影響廠商價格策略,使得價格下降,直接獲利的將是消費者。
目前,相關大陸廣告的修法方向,已由黃義交等立委提出,對於國內產業有重大影響、政治性廣告,均有把關機制,修法後管理問題回歸現行廣電法等;不良商品、受法律限制的商品,也有相關法律或消費者保護機制,因此,開放大陸廣告,應著重管理加強,而非將商機與消費者權益關上大門。
新聞摘錄至【聯合晚報╱記者楊正海/專訪】 2009.04.23 03:04 pm 【2009/04/23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法令鬆綁 下周審議
台北市政府官員及國內廣告商齊籲政府法令鬆綁大陸廣告登台,帶動產業商機。內政委員會下周輪值召委張慶忠昨天表示,將在下周三審查黃義交提案修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卅四條修正草案」,為法令鬆綁跨出第一步。
黃義交表示,草案明定,大陸產品、勞務、服務或其他事項等廣告,在台灣媒體刊登或促銷推廣等活動,不必再經陸委會程序審查,回歸到常態性、現有的台灣法律管轄,讓兩岸商品的廣告規範,回歸一般法律管制及市場供需機制。
陸廣登台修法一波三折,黃義交去年十一月提出修正草案,民進黨團反對,前後六次在立法院院會反對退回程序委員會,並且提出復議杯葛;國民黨在四月廿日祭出甲級動員,表決否決民進黨復議案,才順利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
新聞摘錄至【聯合報╱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 2009.04.24 05:30 am 【2009/04/24 聯合報】@ http://udn.com/
大陸廣告登台 鬆綁最大阻力來自業者抗拒
去年第二次江陳會四項協議生效後,國民黨立委黃義交提出修法,讓大陸廣告不需經過陸委會這關,只須受與台灣廣告相同規範,就可在台灣播放刊登。不過,這項修法目前被民進黨擋下。
根據中國時報24日報導,黃義交提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四條原本有機會進入委員會審查,但民進黨團提出復議,全案又回到程序委員會。黃義交表示,這是拚經濟法案,希望在野黨不要太緊張。
第三十四條規定,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會其他事項,要在台灣地區從事廣告之播映、刊登或其他促銷推廣活動,須經由陸委會許可。
黃義交表示,修法刪除現行必須先取得許可的條文,大幅放寬台灣媒體刊登對岸商業廣告的限制,一旦通過,對國內經濟發展是一大利多。
不過,政府遲遲未能解除大陸廣告登台的限制,據了解,還是和業者強勢抗拒有關,其中最嚴厲阻擋的就是房地產業者,由於去年以來市房市低迷,業者擔心開放大陸房地產廣告,會讓台灣市場更低迷,在業者抗拒遊說下,內政部始終不敢放行。
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坦言,根據兩岸關係條例的管理辦法,負面表列六種不能刊登的廣告,陸委會想把不能刊登的範圍縮小,最主要的就是不動產開發與交易的部份,本土建商反對,其他能開放的項目實在有限,如經濟部研究出來的只有一項能放寬,就是大陸展覽、會議等廣告,陸委會若只提出一項修正,外界一定不會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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